银川市近日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三批全国试点城市,这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24年以来,银川市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租购并举”、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补贴、提高贷款额度等,以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问题,银川市积极申报第三批试点城市资格,并于2024年12月获批。为了推进试点工作,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制定了《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放宽缴存门槛、便利提取政策、支持住房贷款等内容。
首先,银川市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门槛。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银川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用良好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受户籍地、户籍性质限制。
其次,银川市提供了便利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在缴存期间可享受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使用政策,包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房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月提取支付房租等。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愿退出缴存,随时全额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银川市还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缴存达到规定期限,且符合相关要求,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年限、利率、首付款比例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为了完善配套政策,银川市还提出了税收优惠政策、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助推“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等措施,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银川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还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拓宽线下服务渠道、完善线上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此外,还将强化风险防控,防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风险。同时,银川市将与宁夏区域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建设相协同,推进区域联动,共建改革试点。
银川市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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